自農業農村部在全國范圍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已滿一周年。這張小小的“身份證”,正悄然重塑著從田間到餐桌的農產品流通鏈條,尤其在食用農產品批發這一關鍵環節,帶來了深刻而積極的變化。
一、市場準入門檻明晰化,“來源可溯”成為新常態
變化最為顯著的是市場準入機制的規范化。以往,批發市場對入場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把控多依賴于感官檢查和少數快速檢測,溯源困難。合格證制度的推行,要求生產主體(農戶、合作社、企業等)對其產品進行自檢或委托檢測,并開具合格證,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遵守安全間隔期等。對于批發市場而言,查驗合格證成為接收產品的前置條件之一。這相當于為農產品設置了一道“源頭過濾網”,將質量安全責任更清晰地向前端生產環節壓實。大量批發市場反饋,如今攜帶合格證入場的車輛比例顯著提升,“無證”產品在市場內的流通空間被壓縮,整體貨源的可追溯性大大增強。采購商,特別是大型商超、食堂、加工企業的采購人員,在選品時也將是否附有合格證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優質優價的市場導向初步顯現。
二、倒逼生產主體提升質量安全意識,供應鏈責任意識增強
合格證不僅是“通行證”,更是“承諾書”。它的試行,直接觸動了生產端。許多生產主體從最初的“被動應付”到逐漸“主動開具”,過程伴隨著對標準化生產、規范用藥、建立生產記錄等要求的重新認識。為了能持續、順利地進入批發市場,生產者必須更加關注自身產品的安全底線。一些地區的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開始將合格證開具與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結合,甚至以此為契機打造品牌。對于批發市場的經營商戶而言,他們不再僅僅是“二道販子”,而是需要向上游索證、向下游提供憑證的供應鏈責任一環,其甄別和把關意識也隨之提升。這種鏈條式的責任傳導,正在構建更緊密的質量安全共同體。
三、監管模式向“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轉型
過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存在“產”“管”脫節現象。合格證制度為連接“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提供了關鍵抓手。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指導生產環節開具合格證,市場監管部門則督促批發市場查驗合格證。一年來,多地農業農村與市場監管部門加強了協同,通過聯合發文、信息共享、聯合檢查等方式,推動合格證在批發環節的落地。監管重心從單一的市場終端抽檢,部分前移到對生產主體開具行為的指導和監督,實現了監管關口前移。批發市場查驗的合格證信息,也為監管部門追溯問題產品、精準定位源頭提供了重要線索,提升了監管的效率和針對性。
四、挑戰與未來展望:從“有證”到“真證”,從“試行”到“深化”
一年的試行也暴露出一些挑戰。例如,部分小農戶對制度理解不深,開具合格證的規范性和自覺性有待提高;少數地方存在合格證信息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甚至流于形式的問題;不同地區、不同市場間的執行力度尚存差異;合格證信息的數字化程度不高,未能完全實現高效便捷的追溯查詢。
要讓合格證在食用農產品批發領域發揮更大作用,需從以下幾方面深化:一是加強宣傳培訓,讓生產主體真正理解“承諾”的內涵與法律責任;二是推動合格證信息化,探索與追溯平臺對接,實現“一證一碼”、掃碼可查,提升可信度和便利性;三是強化部門聯動與執法,對虛假開具合格證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維護制度公信力;四是鼓勵批發市場建立基于合格證的商戶信用管理體系,將查驗結果與攤位租賃、評優評先等掛鉤,形成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行一周年,已在批發市場這一中樞環節播下了質量安全變革的種子。它不僅是農產品進入流通領域的“護照”,更是推動形成生產者誠信、經營者負責、監管者嚴管、消費者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的重要一步。隨著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全面落實,這張薄薄的合格證,必將為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筑起更加堅固的防線。